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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訴法監視居住條文是什麼

新刑訴法監視居住條文是什麼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刑訴法監視居住依據具體有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3條,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刑拘轉監視居住條文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91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刑訴法中是怎麼規定的

  監視居住刑訴法中的規定是: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2、對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

監視居住在什麼地方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 ...

監視居住什麼情況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採取監視居住期間,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被監視居住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區分情形責令被監視居住人具結悔過或者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其先行拘 ...

刑事訴訟法監視居住的期限有多長

  監視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監視居住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而這屬於不變的期限,到期了之後也是不能延長的。所以在監視居住期限到期之後,應當及時解除或 ...

監視居住是在家裡嗎

  監視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因此,監視居住的場所可以是被監視居住人的住所,也可以是辦案機關指定的場所。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監視居住應當 ...

刑訴法有哪些變化

  新刑事訴訟法共計修改二十三處,具體內容主要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的處理;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時的程式規則;補充了不適用速裁程式的情形等。下面列舉幾條: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願意接受處罰的,可 ...

嫌疑人被監視居住哪裡監管

  嫌疑人被監視居住一般情況下應當在住所執行,沒有固定住所的,可以指定居所執行,對犯罪嫌疑人執行監視居住的場所應當是犯罪嫌疑人在辦案機關所在地市、縣內生活的合法住處或者是根據案件情況,為犯罪嫌疑人在辦案機關所在地市、縣內指定的生活的居所。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