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動遷法的法律規定是:
1、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2、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3、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法律依據】
根據《拆遷條例》第五條,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新動遷法的法律規定是:
1、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2、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3、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法律依據】
根據《拆遷條例》第五條,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民間借貸最新規定如下:
1、沒有約定利息,無權主張利息。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法院不支援利息;
2、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受法律保護;
3、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部分的利息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間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護。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這部分利息,之後又反悔要求償還,法院同樣會駁回;
5、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6、除借貸雙方另有約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並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
我國的根本法是憲法。
【法律依據】
《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