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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負債是如何規定的

新婚姻法婚前負債是如何規定的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負債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婚前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這是債權人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根據。在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後共同債務的轉化主要有以下型別:

  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由此可知,只有在婚前所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成為婚後夫妻共同生活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負的個人債務才隨之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怎麼分割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的分割是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新婚姻法婚前協議是否有效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由此可見,法律是允許簽訂婚前協議的,但婚前協議要雙方自願達成,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婚姻法婚前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規定是:   (一)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二十條,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 ...

婚姻法關於婚前買房規定是什麼

  關於婚前買房規定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 ...

婚姻法規定婚前房產怎麼處理

  在夫妻之間沒有任何約定的情況下,婚前財產屬於個人,不因夫妻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一般不分割。如果婚前買的房產是在夫妻關係成立之前所取得的,一般都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均等分割。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

婚姻法扶養義務是怎麼規定

  新婚姻法對撫養義務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條款: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 ...

婚姻法關於彩禮的規定是什麼

  新婚姻法關於彩禮的規定是:   只要是以結婚為目的索要的彩禮,一般不予退還,除非有以下幾種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 ...

婚姻法債權債務的規定是什麼

  新婚姻法債權債務的規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 ...

婚姻法第三者的處理是怎麼規定

  《婚姻法》沒有特別規定第三者的問題,但有規定夫妻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以及與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屬於婚姻過錯方應當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