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親於新生兒出生後三個月內,到新生兒父母所屬地區為新生兒落戶後,憑新生兒的戶口本和父母親的居住證,到目前居住地所屬的社群勞動保障服務所,就可以為新生兒辦理城鎮居民醫保的相關手續。
需要證件:新生兒戶口本和父母居住證。
辦理流程:新生兒父母所屬地區為新生兒落戶後,憑新生兒的戶口本和父母親的居住證,到目前居住地所屬的社群勞動保障服務所,就可以為新生兒辦理城鎮居民醫保的相關手續。
父母親於新生兒出生後三個月內,到新生兒父母所屬地區為新生兒落戶後,憑新生兒的戶口本和父母親的居住證,到目前居住地所屬的社群勞動保障服務所,就可以為新生兒辦理城鎮居民醫保的相關手續。
需要證件:新生兒戶口本和父母居住證。
辦理流程:新生兒父母所屬地區為新生兒落戶後,憑新生兒的戶口本和父母親的居住證,到目前居住地所屬的社群勞動保障服務所,就可以為新生兒辦理城鎮居民醫保的相關手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屬於社群管理,由社群統一負責集中收繳,具體事項可諮詢醫療保險事業處,也可去建設銀行簽訂代繳協議或去勞動保險大廳直接繳納。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具有強制性,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即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1、農村合作醫療和補充醫療保險:在每年的11—12月份繳納(投保);次年1月1日起生效;均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有效年度,都以戶為單位,每年一次性繳費;由農民交到村民委員會或鎮政府合作醫療辦,也可以由村、鎮幹部上門收取。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3、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