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股有集合競價。經過集合競價之後,才確定新股的開盤價格。集合競價是指,交易所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量最大的成交價格,開盤後,這個成交價格就是新股的開盤價。
2、開盤後,新股就進入了連續競價的階段,作為新股,在連續競價這一時段內的漲跌幅限制要比大一些。
3、在連續競價時間段內的有效價格區間為新股發行價的64%大盤144%之間,大多數情況,新股上市首日收盤只會高於開盤價,很少有低於開盤價的時段。
1、新股有集合競價。經過集合競價之後,才確定新股的開盤價格。集合競價是指,交易所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量最大的成交價格,開盤後,這個成交價格就是新股的開盤價。
2、開盤後,新股就進入了連續競價的階段,作為新股,在連續競價這一時段內的漲跌幅限制要比大一些。
3、在連續競價時間段內的有效價格區間為新股發行價的64%大盤144%之間,大多數情況,新股上市首日收盤只會高於開盤價,很少有低於開盤價的時段。
1、集合競價的誘空戰術:所謂集合競價誘空,就是指在本意做多的情況下,故意在集合競價的時候引誘別人做出相反的動作,透過別人上當受騙,達成自己的目的。
2、集合競價的誘多戰術:和上邊的誘空戰術正好相反,集合競價的誘多戰術是隱瞞自己的做空意圖,刻意在集合競價時擺出一副要上攻的態勢,拼命往高處報出買單,推高股價,誘使大家認為股價將要拉昇,而開盤後卻猛烈下挫,大肆拋售。
3、量比是相對成交量的指標,指開市後平均每分鐘的成交量與過去5個交易日平均每分鐘成交量之比,進行量比排序是集合競價抓漲停的一種很重要的方法。早盤集合競價必須高開,一般要求高開在2%以上為宜,即股價至少要符合強勢高開標準。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它大體分為三個部分: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整體來說,股票集合競價期間是不會成交的,只有到9:25分,集合競價結束的時候,才會產生成交,產生開盤價。集合競價過程中同樣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