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檢標誌領取的方法: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年檢標誌領取的方法: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更換時間:小車、新車前6年每兩年審驗一次,滿15年每半年審驗一次,每審驗一次就發一次檢驗合格標誌,合格標誌上面寫著有效日期的。辦事所需資料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新車根據車型不同,年檢要求也不同,普通家用轎車新車每兩年年檢一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