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專案安全管理目標,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施責任考核;
2、配置滿足要求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資金、從業人員和勞動防護用品;
3、選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設施與裝置;
4、有效落實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5、組織施工現場場容場貌、作業環境和生活設施安全文明達標;
6、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搶險;
7、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活動進行必要的記錄,儲存應有的資料和記錄。
1、制定專案安全管理目標,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施責任考核;
2、配置滿足要求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資金、從業人員和勞動防護用品;
3、選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設施與裝置;
4、有效落實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5、組織施工現場場容場貌、作業環境和生活設施安全文明達標;
6、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搶險;
7、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活動進行必要的記錄,儲存應有的資料和記錄。
依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建立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礎上,這樣才能使對工人進行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培訓落到實處。《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制,明確安全教育責任,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首先要明確施工現場各級教育培訓的責任,確立安全教育培訓的實施責任人,同時明確現場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體。完善安全生產培訓知識的內容,增強培訓內容的針對性。
1、監督檢查本專案施工安全、文明生產。
2、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專案經理組織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資料管理工作。
3、監督檢查並及時發現生產中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督促落實整改。
4、熟悉本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進場工人安全技術培訓和三級教育。
6、負責專案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的報告,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7、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如有嚴重不安全的情況,有權暫停生產。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勞逸結合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8、對違反勞動法規定的行為,可視情況進行教育,並向領導提出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