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司禮監的職權及職權的發展可分為以下四點:
1、權利受限,照顧皇帝生活起居:
司禮監是明朝內廷特有的建置,居內務府12監之首,24衙門之一。司禮監設立於洪武年間,最初不過是為皇帝生活起居服務的宦官系統的一個管理機構,由太監掌管,在明初並沒有太大的權力,而且受到限制。
2、批紅:
明中葉以後,皇帝多深居後宮,荒嬉享樂,不理國政,常常由司禮監秉筆太監代行“批紅”,“批紅”就其權力性質而言,屬於最高決策權,是實現皇權的一種方式。故司禮太監代皇帝“批紅”,是在代行皇權。
3、經廠:
明代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隨堂太監八員、司禮監提督一員,秩在監官之上,於本衙門居住,職掌古今書籍、名畫、冊葉、手卷、筆、硯、墨、綾紗、絹布、紙剖,各有庫貯之。選監工之老成勤敏者掌其鎖鑰。所屬掌司四員或六七員,佐理之,並內書堂亦屬之。又經廠掌司四員或六七員,在經廠居住,只管一應經書印板及印成書籍、佛、道藏、蕃藏,皆佐理之”。可見司禮監下屬的經廠,完全是一個掌管刻書及書籍版片的專門機構。其規模隨著司禮監權力的不斷擴大而擴大。
4、負責印刷及相關工作:
嘉靖十年,清理過一次內府工匠額數,曾革去老弱殘疾、有名無人者15167名,實留12255名,並著為定額。450多年前的司禮監經廠,居然有1200多人的印刷廠,而且分工細密,實在是當時世界出版印刷業上的奇觀。
明朝司禮監的存在:
明朝司禮監:官署名,明置。是明朝內廷管理宦官與宮內事務的“十二監”之一,始置於明太祖洪武十七年。有提督、掌印、秉筆、隨堂等太監。提督太監掌督理皇城內一切禮儀、刑名及管理當差、聽事各役。司禮監素有“第一署”之稱 。
明朝司禮監的權利:由太監掌管,在明初權力受到限制。到了中後期,由於皇帝怠政厭政以及幼衝等原因,皇帝經常讓司禮監代帝批紅。這樣司禮監利用這一機會,不斷擴大自己的權力,干預明朝的中央決策,給明朝政治、經濟、軍事、司法造成了惡劣的後果。雖然司禮監擁有如此大的權力,然而卻不能像唐代後期宦官那樣任意廢立皇帝。明代的司禮監始終受制於皇權。
司禮監是明朝內廷特有的建置,居內務府12監之首,24衙門之一。司禮監設立於洪武年間,最初不過是為皇帝生活起居服務的宦官系統的一個管理機構,由太監掌管,在明初並沒有太大的權力,而且受到限制。朱元璋曾說:“此曹止可供灑掃,給使令,非別有委任,毋令過多。”還說:“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惡者常千百。若用耳目,即耳目蔽;用為心腹,即心腹病。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則檢束,有功則驕恣。”並規定內侍毋許識字。
馮保,是明朝著名改革家,萬曆首輔張居正的政治盟友。隆慶元年提督東廠,御馬監。馮保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萬曆新政的一等大功臣,同時也是一名奸詐弄權的大貪官,在他的手上,各種賣官鬻爵的事時有發生。除了政治上的表現外,馮保還是一個出色的音樂家、書法家。
他的政治盟友張居正評價他:勤誠敏練,早受知於肅祖,常聽為 ...
馮保。
馮保,字永亭,號雙林,衡水市趙家圈鄉馮家村人,明代太監。馮保於嘉靖年間入宮,隆慶初年掌管東廠兼理御馬監。嘉靖時為司禮監太監。穆宗死後,馮保假傳遺詔“閣臣與司禮監同受顧命”,與高拱同為顧命大臣。隆慶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朱翊鈞繼位皇帝,年僅十歲,馮保與高拱的關係惡劣,於是張居正與馮保聯手除掉高拱,高拱 ...
明朝司馬第是指兵部侍郎,兵部侍郎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副部長,是正三品官職,主要輔佐大司馬,也就是兵部尚書,管理天下武官,具有對天下武官的任免和選授。
兵部乃六部之一,“兵部”源於三國魏“五兵制”,隋唐以後設立兵部,掌全國武官選用和兵籍、軍械、軍令之政,歷代相沿。 ...
官職稱謂。明朝中樞設六部。吏部有尚書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設四個清吏司,每司各有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一人等官。吏部職權特重,為六部之首。戶部有尚書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設十三清吏司,各司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戶部另有一些直轄機構,如寶鈔提舉司、印鈔局、廣盈庫、軍儲倉等。禮部有尚書一人,左右侍 ...
宋朝一建立,便在宮廷興起飲茶的風尚。從宋太祖起歷代皇帝皆有嗜茶之好,以致宋徽宗還親自作《大觀茶論》。這時茶文化已成為整個宮廷文化的組成部分,飲茶成為宮廷日常生活內容,考慮全國大事的皇帝、官員,很自然地將之用於朝儀,因此,茶在國家禮儀中被納入規範。至於祭神靈,宗廟,更為必備之物。黃庭堅《謝送壑源揀茶》 ...
明朝的三司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
1、承宣布政使司前身為元朝的行中書省,隨著太祖洪武九年的行政區劃變革,太祖高皇帝將原行中書省一分為三,其中負責一省民事事務的部分列出設立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一詞源於朝廷有德澤、禁令、承流宣播,以下於有司之意,同時在廢除行中書省的同時亦改革了官 ...
明代三司分別為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其中承宣布政使司是民政總機構,提刑按察使司是司法總機構,都指揮使司是軍事總機構。
漢代三公分別為太尉、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為最高軍政長官,負責全國軍務,但無實權。丞相為政府最高行政長官。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記事,地位相當於副丞相,主要職責是管理圖籍、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