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分封制:中央的最高權力在皇帝,後來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後來設定內閣,內閣的作用只是顧問,六部的權力也比較弱。但是這只是明太祖創立這套體制的初衷,並只在洪武和永樂兩個朝代執行過。整個明朝,後來的滿清政治制度非常接近此種制度。
到了仁宣之後,因為當時明朝文官治國的思想開始逐漸濃厚,具體的行政權向內閣和六部轉移。同時還設有監察機構和特務機構,加強對全國臣民的監視。在地方設立三司,加強地方管理。
分封制也稱分封制度或封建制,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前朝遺民分封領地和相當的治權,屬於政治制度範疇。中國歷史上自三國開始直至最後一個王朝清朝,各個時期國家行政區劃管理上不同程度實行了“分封制”。
朝代:
1、西周
為保證王室的強大,拱衛王室,對各諸侯國有效控制,加強統治,從而實行分封制。
2、漢初
漢代初分封的諸侯國有同姓,也有異姓功臣,到七國亂後,封國就只有租稅收入,國內官員任免,鹽鐵等都收歸中央。
3、明朝
明朝的分封制嚴格講叫藩王制,藩王制和傳統的分封制不同,明朝的藩王制,除了北方几個邊關地區的王外,其他內地藩王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享有一定軍事權利外,幾乎沒有什麼其他實際的權利。
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礎,在家庭範圍是為宗法制,在國家範圍是為分封制。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致。
設立布政司,按察司,度指揮司分別負責行政,監察,軍事。
1376年,明太祖廢除總攬地方軍政大權的行中書省,設立布政司、都指揮司和按察司,分管地方的行政、軍政和監察,合稱“三司”。三司分別隸屬於中央有關部門,這樣,地方權力就集中到中央。統領中央各部的宰相,職權也隨之擴大。 ...
西漢初年分封的諸多王國分割了中央的財權、軍權、政權,威脅著中央集權。經過西漢的文景之治時的休養生息,各個諸侯王擁有了較強的經濟以及軍事實力,而且在一代一代的繼承之下血緣關係逐漸疏遠,使得各諸侯王對中央的統治越發不滿。在漢景帝統治期間發生了七國之亂,七個諸侯國反叛中央,平定後仍然對中央有較大威脅。直到漢武帝 ...
漢朝是分封制郡縣制並存。漢朝官制實行三公九卿制,宰丞相具有較大的權利。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稱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長,太尉管軍事,是武官首長,御史大夫掌監察,輔助丞相掌管政治事物。而在漢朝,還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即必須做御史大夫後才能做丞相。漢武帝時期,為了鞏固皇權,皇權開始大幅膨脹,尚書令的地位大幅抬升 ...
原因:
從目的看,是為了鞏固奴隸制國家政權。從具體做法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分封到各地做諸侯,建立諸侯國。從本質上看,分封制作為一種國家制度,它屬於上層建築,主要是解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奴隸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矛盾,奴隸主階級內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時也居主導地位。西漢是 ...
明朝:從1368年到1644年,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共傳十六帝,享國二百七十六年。
元末民不聊生,爆發紅巾起義,朱元璋加入郭子興隊伍。1364年朱元璋稱吳王,建立西吳。1368年朱元璋稱帝,國號為大明,因皇室姓朱,又稱朱明,定都於應天府;1420年朱棣遷都至順天府,以應天府為陪 ...
分封制是奴隸社會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經濟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礎之上,沒有井田制就沒有分封制。井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分封制是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
分封制和井田制是西周時期完善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分封制起到維繫、調整奴隸主階級內部關係,保證奴隸制國家對奴隸和平民進行統治的作用,是西周奴隸 ...
1、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建立起來的制度,分封制的實行是建立在宗法制的基礎上的,我們可以將分封制理解成宗法制的具體表現。
2、宗法制是在夏朝的時候確立起來的,它在商朝時期經過發展之後於周朝形成完備的制度。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它的實行有利於在統治階級內部中維護秩序。
3、分封制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