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可燃物不能放在室內,也不可以存放在樓道內。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立面積不大於20㎡的獨立庫房進行單獨存放。應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處附近明顯位置張掛嚴禁明火、易燃易爆等警告標識。根據存放物屬性配備合適種類的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消防沙等。
2、生活用品中,花露水、香水、指甲油、啫喱膏、驅蚊水、殺蟲劑都是易燃品,靠近蚊香、菸頭、蠟燭等明火會被點燃。其中,花露水含酒精70%-75%,燃點僅24℃!使用和儲存應避開火源,嚴禁暴曬。
1、易燃可燃物不能放在室內,也不可以存放在樓道內。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立面積不大於20㎡的獨立庫房進行單獨存放。應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處附近明顯位置張掛嚴禁明火、易燃易爆等警告標識。根據存放物屬性配備合適種類的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消防沙等。
2、生活用品中,花露水、香水、指甲油、啫喱膏、驅蚊水、殺蟲劑都是易燃品,靠近蚊香、菸頭、蠟燭等明火會被點燃。其中,花露水含酒精70%-75%,燃點僅24℃!使用和儲存應避開火源,嚴禁暴曬。
不能。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立面積不大於20平方米的獨立庫房進行單獨存放。應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處附近明顯位置張掛嚴禁明火、易燃易爆等警告標識。根據存放物屬性配備合適種類的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消防沙等。
安全防範:1、危險品庫房、實驗室、鍋爐房、配電房、配氣房、車庫、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入內。
2、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訊號、監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報警裝置等裝置要定期檢查,不得隨意拆除和非法佔用。
3、易燃易爆、劇毒、放射、腐蝕和性質相牴觸的各類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嚴格管理,保持通風良好,並設定明顯標誌。倉庫及易燃易爆粉塵和氣體場所使用防爆燈具。
4、木刨花、實驗剩餘物應及時清出,放在指定地點。
5、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專人保管,保管員要詳細核對產品名稱、規格、牌號、質量、數量、查清危險性質。遇有包裝不良、質量異變、標號不符合等情況,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6、忌水、忌沫、忌曬的化學危險品,不準在露天、低溫、高溫處存放。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無損。
7、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庫房周圍嚴禁吸菸和明火作業。庫房內物品應保持一定的間距。
8、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化學危險品,必須採用木箱搬運。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
9、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查出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如發現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應先停止工作,再報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1、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立面積不大於20㎡的獨立庫房進行單獨存放。
2、應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處附近明顯位置張掛嚴禁明火、易燃易爆等警告標識。
3、根據存放物屬性配備合適種類的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消防沙等
4、忌水、忌沫、忌曬的化學危險品,不準在露天、低溫、高溫處存放。容器包裝要密閉,完整無損
5、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化學危險品,必須採用木箱搬運。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