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鹼性電池能帶上飛機。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規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行動式電子裝置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瓦特小時超過160瓦特小時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行動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航空公司批准的100到160瓦特小時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
普通鹼性電池能帶上飛機。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規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行動式電子裝置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瓦特小時超過160瓦特小時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行動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航空公司批准的100到160瓦特小時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
相機和電池都是可以帶上飛機的。飛機攜帶鋰電池的相關規定是:旅客可以攜帶個人自用的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機等)。
飛機(aeroplane,airplane)是指具有一具或多具發動機的動力裝置產生前進的推力或拉力,由機身的固定機翼產生升力,在大氣層內飛行的重於空氣的航空器。
普通電池可以帶上飛機但不能託運,如果是鋰電池額定能量超過160Wh則嚴禁攜帶。旅客為個人自用內含鋰電池的行動式電子裝置(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機等)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
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執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裝置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行動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膠袋或保護盒當中),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