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顧問主要工作是從事商標、專利、版權註冊業務,在企業的研發創新過程中,來幫助技術人員分析確定發明點、確定專利保護範圍和申請策略等。
智慧財產權顧問能在企業的科研開發、投資決策、技術引進中提供冷靜、客觀的意見和建議,並在企業遇到智慧財產權糾紛時,提出多種解決方案並預估結果以供參考,將會使企業避免決策上的重大失誤,減少遭遇侵權的風險,在人才流動中控制無形資產的流失。
智慧財產權顧問主要工作是從事商標、專利、版權註冊業務,在企業的研發創新過程中,來幫助技術人員分析確定發明點、確定專利保護範圍和申請策略等。
智慧財產權顧問能在企業的科研開發、投資決策、技術引進中提供冷靜、客觀的意見和建議,並在企業遇到智慧財產權糾紛時,提出多種解決方案並預估結果以供參考,將會使企業避免決策上的重大失誤,減少遭遇侵權的風險,在人才流動中控制無形資產的流失。
1、建立和完善與國際接軌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積極參與國內外技術標準的制訂、制定相應的智慧財產權應用戰略、不斷提高自主創新的能力;
2、構建有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體系。建立全國統一的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出臺全國統一的法律和法規。建立完善的技術創新產權評估機構;
3、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管理,提高對現有智慧財產權的利用率,增強對核心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和整合創新的能力;
4、重視技術研發,不斷開發適應市場和客戶的新產品。加大技術開發投入力度,保障研發資金的投入;
5、實施技術標準戰略,著力提高品牌的技術附加值和質量水平。作為衡量一個國家生產能力的重要指標,標準在規範質量水平、引導技術發展上舉足輕重;
6、實施品牌戰略,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品牌建設的人才支撐體系。
智慧財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
智慧財產權管理的重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保護智慧財產權,有利於調動人們從事科技研究和文藝創作的積極性。
(二)保護智慧財產權,能夠為企業帶來巨大經濟效益,增強經濟實力。
(三)保護智慧財產權,有利於促進對外貿易,引進外商和外資投資。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
第九十四條著作權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權 (版權),依法有署名、發表、出版、獲得報酬等權利。
第九十五條專利權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專利權受法律保護。
第九十六條商標權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依法取得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