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入庫處理是指發生當月貨物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發票不能準確核算入庫成本的情形時,為了核算該部分貨到票未到的存貨成本,在月末按暫估價入賬的會計處理方式,體現會計準則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及謹慎性原則。
按照財會〔2016〕22號《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及其解讀檔案規定,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貨物等暫估入賬時,暫估入賬的金額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購進勞務、服務等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比照處理。
暫估入庫處理是指發生當月貨物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發票不能準確核算入庫成本的情形時,為了核算該部分貨到票未到的存貨成本,在月末按暫估價入賬的會計處理方式,體現會計準則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及謹慎性原則。
按照財會〔2016〕22號《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及其解讀檔案規定,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貨物等暫估入賬時,暫估入賬的金額不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購進勞務、服務等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比照處理。
1、本期入庫,沒有錄入發票,本期入庫單已經生成憑證-結賬到下期後。
2、錄入發票並與上期的入庫單勾稽-再到外購入庫核算中進行核算,會自動生成一張紅字入庫單和一張藍字入庫單,紅字單據是衝回上期的暫估入庫單,藍字單據是根據發票生成的正確的入庫單。
暫估成本是說企業當月購入的材料已經驗收入庫了,可是還沒有收到對方開出的正式發票,所以該月末,會計在計算該材料的成本時,只能按合同上的單價金額暫估入庫,該材料成本就是暫估成本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