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會計師崗位;
2、出納崗位;
3、固定資產核算崗位;
4、材料物資核算崗位;
5、庫存商品核算崗位;
6、工資核算崗位;
7、成本核算崗位;
8、收入、利潤及利潤分配核算崗位;
9、資金核算崗位;
10、往來結算崗位;
11、總賬報表崗位;
12、稽核崗位。
1、總會計師崗位;
2、出納崗位;
3、固定資產核算崗位;
4、材料物資核算崗位;
5、庫存商品核算崗位;
6、工資核算崗位;
7、成本核算崗位;
8、收入、利潤及利潤分配核算崗位;
9、資金核算崗位;
10、往來結算崗位;
11、總賬報表崗位;
12、稽核崗位。
其主要包括總會計師崗位、出納崗位、固定資產核算崗位、材料物資核算崗位、庫存商品核算崗位工、資核算崗位、成本核算崗位收入、利潤及利潤分配核算崗位、資金核算崗位、往來結算崗位、總賬報表崗位、稽核崗位等。其主要的要求是具有誠信、敬業的良好職業素質,熟悉國家經濟法律法規,系統掌握會計理論與會計實務的高階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會計主管;出納;資金管理;預算管理;固定資產核算;存貨核算;成本核算;工資核算;往來結算;收入利潤核算;稅務會計;總賬報表;稽核;會計電算化管理;檔案管理等。這些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會計業務量和會計人員配備的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會計工作崗位,是指一個單位會計機構內部根據業務分工而設定的職能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在會計機構內部設定會計工作崗位,有利於明確分工和確定崗位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有利於會計人員鑽研業務,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有利於會計工作的程式化和規範化,加強會計基礎工作;還有利於強化會計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