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權責發生制又稱“應收應付制”。它是以本會計期間發生的費用和收入是否應計入本期損益為標準,處理有關經濟業務的一種制度。凡在本期發生應從本期收入中獲得補償的費用,不論是否在本期已實際支付或未付的貨幣資金,均應作為本期的費用處理;凡在本期發生應歸屬於本期的收入,不論是否在本期已實際收到或未收到的貨幣資金,均應作為本期的收入處理。實行這種制度,有利於正確反映各期的費用水平和盈虧狀況。
會計的權責發生制又稱“應收應付制”。它是以本會計期間發生的費用和收入是否應計入本期損益為標準,處理有關經濟業務的一種制度。凡在本期發生應從本期收入中獲得補償的費用,不論是否在本期已實際支付或未付的貨幣資金,均應作為本期的費用處理;凡在本期發生應歸屬於本期的收入,不論是否在本期已實際收到或未收到的貨幣資金,均應作為本期的收入處理。實行這種制度,有利於正確反映各期的費用水平和盈虧狀況。
權責發生制:
指凡是在本期內已經收到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一切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反之,凡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會計基礎內容: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已經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因此,權責發生制屬於會計要素確認計量方面的要求,它解決收入和費用何時予以確認及確認多少的問題。
五項會計假設 1、會計主體假設。假設企業法人是一個獨立的實體,會計關注的中心是企業而不是業主、合夥人。 2、持續經營假設。即每一個企業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不會面臨破產和清算,因而它所擁有的資產將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被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擔的債務,也將在同樣的過程中被償還。若企業不能持續經營,就需要放棄這一假設,在清算假設下形成破產或重組的會計程式。 3、會計分期假設。規定了會計物件的時間界限,將企業連續不斷不經營活動分割為若干較短時期,以及提供會計資訊,是正確計算收、費用和損益的前提。 4、貨幣計量假設。這一假設規定了會計的計量手段,指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成果可以透過貨幣反映。它暗示含了兩層意思,即幣種的唯一性和幣值的不變性。 5、權責發生製假設。以權利或責任是否發生為依據來判定、安排經濟業務是否進入會計資訊系統以及進入會計資訊系統後的位置,它高於其他的會計確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