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的原則如下:
1、會計資訊披露必須遵循重要性原則。
2、按照會計準則的統一要求披露會計資訊。
3、披露的會計資訊有助於資訊使用者作出正確的決策。
4、披露的會計資訊必須真實和完整。
會計資訊披露是指企業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使用者決策的重要會計資訊以公開報告的形式提供給資訊使用者,會計資訊披露質量的關鍵在於披露是否真實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時以及披露的物件之間是否公平。會計資訊披露制度起源於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和委託代理關係的形成。
具體的原則如下:
1、會計資訊披露必須遵循重要性原則。
2、按照會計準則的統一要求披露會計資訊。
3、披露的會計資訊有助於資訊使用者作出正確的決策。
4、披露的會計資訊必須真實和完整。
會計資訊披露是指企業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使用者決策的重要會計資訊以公開報告的形式提供給資訊使用者,會計資訊披露質量的關鍵在於披露是否真實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時以及披露的物件之間是否公平。會計資訊披露制度起源於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和委託代理關係的形成。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
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資訊,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資訊。
在境內、外市場發行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並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場披露的資訊,應當同時在境內市場披露。
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資訊內容
1、招股說明書應在承銷期開始前二至五個工作日內刊登公告,其原則是公司應充分披露與股票發行有關的資訊,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認購決策。
2、上市公告書上市公告書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資訊披露資料。
3、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資訊持續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兩種形式。
4、臨時報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了某些重要事件,這些事件可能對股價產生影響,但廣大投資者卻尚未得知,這時公司應立即將該重大事件報告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
會計資訊質量的會計原則如下:
可靠性:是指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相關性: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資訊應當與財務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可理解性:企業提供的會計資訊應當清晰明瞭,便於理解和利用。可比性: 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項,應當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如確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實質重於形式: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能單單以其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重要性: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採用不同的核算方式。謹慎性:指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及時性:指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行提前或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