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規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證人證言屬於證據的一種,如果只有口供而沒有其它證據的,不得對被告人認定有罪和處以刑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按法律規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證人證言屬於證據的一種,如果只有口供而沒有其它證據的,不得對被告人認定有罪和處以刑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1、白蘿蔔是根系蔬菜,放久了會發芽,只要沒變質,不含有毒物質,可以吃,但發芽的白蘿蔔很容易出現空心、中間發黑長毛的現象,這是白蘿蔔將營養輸送給根鬚造成,這樣長白鬚的白蘿蔔味道不夠脆爽甘甜,不宜久放,要儘快吃掉。
2、白蘿蔔,其色白,屬金,入肺,性甘平辛,歸肺脾經,具有下氣、消食、除疾潤肺、解毒生津,利尿通便的功效。主治肺痿、肺熱、便秘、吐血、氣脹、食滯、消化不良、痰多、大小便不通暢、酒精中毒等。
1、關於大學掛科後的處理辦法每個學校規定不一樣,不過通常來說到期仍有學科不及格的學校是不會發放畢業證跟學位證的。唯一的辦法就是提前透過補考或者留級(就是畢不了業)再學習一年。只要補考透過,達到學位所規定的條件,就可以拿到學位證跟畢業證了。
2、一般高校對學生都有規定的學分要求,學生只有修到相應數目才能拿到學位證並順利畢業。學分是以學生考試科目的成績進行計算的,即某一科透過考試,則獲得相應的學分;不透過(即掛科)則無學分,需要下次重修或補考。若掛科太多,重修不過,學生就會因學分不夠而被學校留級或勸退。進而會使學生有上面所說的無學位證或無法畢業的危險。這樣等於說大學白念,絕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