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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公司是全額繳納五險一金

有什麼公司是全額繳納五險一金

  每一個公司都應該為勞動者繳納五險一金,全額繳納五險一金是每個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標註全額繳納五險一金與標註繳納五險一金只是名字不同,在實際繳納的金額上面並沒有明顯的不同,如果單位沒有繳納五險一金或者部分繳納都可以到有關部門反應問題,維護自己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公司不交五險一金有什麼辦法維權

  公司不交五險一金的維權方法是: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繳納五險一金有什麼作用

  1、退休之後才能享受的保險。也就是說職工退休之後,每個月可以從社會和國家中拿到的生活費。養老保險繳納指數各地方都不同,因此每個地區每個人拿到了養老金也不一樣。

  2、五險一金裡面的醫保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在職工生病時提供保障。五險一金能在職工養老和生病,生孩子買房子這些事情上帶給職工保障。

  3、繳納了五險一金在大城市意味著機會。資源、福利,越來越多的人湧到大城市工作並安家,繳納五險一金是非常必要的。

  4、此外。生育保險更多的好處在於女性的受益。不過失業保險的領取要求較難且領取費用較低,對於自身的益處不大。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繳納年限已經成為了很多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大殺傷力標準之一,繳納五險一金是很有用的。


繳納什麼用

  1、退休之後才能享受的保險,也就是說職工退休之後,每個月可以從社會和國家中拿到的生活費。養老保險繳納指數各地方都不同,因此每個地區每個人拿到了養老金也不一樣。   2、五險一金裡面的醫保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在職工生病時提供保障。五險一金能在職工養老和生病,生孩子買房子這些事情上帶給職工保障。   3、繳納了 ...

公司不交合法嗎

  不交社保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 ...

公司交的怎麼查

  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或者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諮詢和資訊查詢。也可以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 ...

公司不交怎麼賠償

  公司未繳納當事人的五險一金,可以要求公司根據工作年限來進行賠償,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如果公司拒絕賠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 ...

單位不給員工繳納怎麼辦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 ...

支付寶怎麼繳納

  不同城市,其支付寶繳納社保的步驟不同,以長沙市為例繳費步驟為:支付寶—首頁—更多—城市服務—社保—社保卡餘額—社保繳費—選擇繳費型別—支付。需要注意的是,若使用者的社保頁面上沒有繳費入口,表明其所在城市不支援支付寶繳費。 ...

試用期期間需要繳納

  試用期期間需要繳納五險一金。   試用期也屬於勞動合同履行期間,所以包括試用期在內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58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