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般的正常工作是沒有影響的,但是一些公職類的工作肯定是不能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所以刑滿出獄後正常工作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另外,刑滿出獄後的五年,緩刑期滿後三年,要接受相關部門的安置幫教,制度的本意是要幫助服刑人員更好的適應社會,但是實際操作中會要求相關人員定期去公安機關簽到,反而束縛了其跨地區工作的靈活性!
對於一般的正常工作是沒有影響的,但是一些公職類的工作肯定是不能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所以刑滿出獄後正常工作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另外,刑滿出獄後的五年,緩刑期滿後三年,要接受相關部門的安置幫教,制度的本意是要幫助服刑人員更好的適應社會,但是實際操作中會要求相關人員定期去公安機關簽到,反而束縛了其跨地區工作的靈活性!
有影響。叔叔受到刑事處罰的,將影響本人、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的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如果爺爺奶奶是失信被執行人,對孫子是沒有影響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的子女一般是不會受影響的。一旦成為“老賴”,那麼不還清債務之前,子女是不允許就讀高消費的私立學校的。失信被執行人一般只會對自己有影響,而不會影響到子女。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應當載明有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內容。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存在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失信行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經審查後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