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違章不處理就不能審車,《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條規定,車輛年審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該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違章不處理後果: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違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有違章不處理就不能審車,《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條規定,車輛年審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該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違章不處理後果: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違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星期六檢測站不能審車,節假日星期六和日都是不上班的,不能進行審驗。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審車時間為每年行駛本證註冊日期到期前三個月。檢車流程如下攜帶駕駛證,身份證,駕駛證,當年在有效期內的交強險保單。
看情況,部分城市可以正常審車。現在很多城市都開始週末審車,審車之前大家可以提前檢視一下所在地車管所週末審車業務是否正常辦理。實際上,很多城市週六、周天,下面這些車管業務也可以正常辦理:新車註冊登記、舊車轉移登記、臨時號牌、車輛購置稅、車輛抵押、車輛解押、車輛轉入、車輛補證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年審):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7座以下車型,麵包車除外,享受“6年內免年檢”,仍須每兩年申領一次年檢合格標誌);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