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時,氧氣濃度在19.5%-20.9%範圍可正常作業。19.5%是氧氣最小允許濃度。20.9%時氧氣濃度正常。氧氣濃度15~19%降低工作效率,並可導致頭部,肺部和迴圈系統問題。氧氣濃度10~12%呼吸急促,判斷力喪失,嘴唇發紫。氧氣濃度8~10%智力喪失,昏厥,無意識,臉色蒼白,嘴唇發紫,噁心嘔吐。氧氣濃度6~8%8分鐘。氧氣濃度4~6%40秒內抽搐,呼吸停止,死亡。
有限空間作業時,氧氣濃度在19.5%-20.9%範圍可正常作業。19.5%是氧氣最小允許濃度。20.9%時氧氣濃度正常。氧氣濃度15~19%降低工作效率,並可導致頭部,肺部和迴圈系統問題。氧氣濃度10~12%呼吸急促,判斷力喪失,嘴唇發紫。氧氣濃度8~10%智力喪失,昏厥,無意識,臉色蒼白,嘴唇發紫,噁心嘔吐。氧氣濃度6~8%8分鐘。氧氣濃度4~6%40秒內抽搐,呼吸停止,死亡。
18%~22%。國標是進入受限空間的氧氣含量大於18%且小於22%。在受限空間作業低於上述含量值人類呼吸將很困難,所以必須按有關規定或標準進行檢測,低於上述含氧量則必須進行空氣置換,直到合格為止。
對密閉空間作業實施許可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配備符合要求的通風裝置、個人防護用品、檢測裝置、照明裝置、通訊裝置、應急救援裝置。
2、應用具有報警裝置並經檢定合格的檢測裝置對許可的密閉空間進行檢測評價;檢測順序及專案應包括:
2.1、測氧含量:正常時氧含量為18%~22%,缺氧的密閉空間應符合GB8958-規定,短時間作業時必須採取機械通風。
2.2、測爆:密閉空間空氣中可燃性氣體濃度應低於爆炸下限的10%。對油輪船舶的拆修,以及油箱、油罐的檢修,空氣中可燃性氣體的濃度應低於爆炸下限的1%。
2.3、測有毒氣體:有毒氣體的濃度,須低於GBZ2-2002所規定的濃度要求。如果高於此要求,應採取機械通風措施。
有限空間氧氣濃度18-21%是安全的。所謂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根據《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定,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對有限空間進行清洗和置換,並達到下列要求:
1、清洗前作業人員須熟悉有限空間記憶體在的物質有關理化特性和相關物料的安全技術說明書。
2、清洗時,應先用氮氣等惰性氣體來保護或置換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質;然後,採用蒸汽或熱水作為清洗介質,清洗時不應留有盲端,清洗順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較難用蒸汽或者熱水清洗的物料,應採用適當的溶劑進行清洗,優先選用無毒的物質;清洗後再用蒸汽或者熱水清洗。
3、清洗後應進行空氣置換,並隨時監測氧氣和其他危險氣體的含量。
4、用壓縮空氣進行置換,應考慮到盲端的置換,並控制流速在小於2立方/分鐘。
5、置換後的氧含量應達到18~21%。
6、有限空間內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險氣體濃度符合GBZ2-2002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