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每個人一生中不可或缺的夥伴,但是一旦發生錢財矛盾,一定要使用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朋友欠自己錢財,長時間不歸還,如果雙方之間有銀行轉賬記錄,就可以根據轉賬記錄單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的援助,如果對方否認是轉賬借款,又不能證明錢的性質,法院通常會認定為借款,並判決對方還款。若被告人不是本地常駐者,可以選擇合同履行地法院進行起訴。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的履行地,這種的民間借貸糾紛的合同履行地預設為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可以在這一方所在地進行起訴,最終法院會判決,讓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害。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遭遇借錢不還的情況,決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首先,如果借款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或者是發生糾紛之後以協議方式約定了解決糾紛的管轄法院的,債權人可以向該法院提起訴訟。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則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即債權人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要在時效期間內提起訴訟,法律規定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計算,同時,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準備好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對起訴條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欠錢不還要到管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起訴方要先寫起訴書,然後到法院提交證據和起訴書,立案並交訴訟費。法院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接著法院根據事實作出判決。最後執行判決。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要在判決生效後的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封對方財產。如果對方拒不執行,可以由法警進行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朋友借錢不還的,首先應當寫好起訴狀,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書寫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相關司法人員會予以記錄。寫好起訴狀後,攜帶好借條等證據和起訴狀到人民法院交訴訟費並立案。然後法院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依法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最後法院會依照具體情況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 ...
1、到期直接開口。到期沒有還債的朋友,有可能是沒有能力還,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沒打算償還,但是不管哪一種,只要是忘了還錢,就可以拿著借條跟朋友明說。不管結果會怎麼樣,都要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再採用其他辦法。
2、看準時機當面要清楚。這種方法要看機會行使,比如當大家在一起,而你剛好需要用錢,最 ...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通常情況下,在沒有書面憑證的情況下發生借貸糾紛的,原告可以把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錄音作為證據,然後提交給法院。錄音的過程中不需要第三方在場。如果有案件之外的人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那麼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準備好以上的證據,在訴訟時效內去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 ...
欠錢不還屬於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糾紛,我國法律對借款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有如下的明確規定:當事人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應當先到約定的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定義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
朋友借錢不還的方法:
1、可以與其進行協商解決;
2、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 ...
1、用貴重物品代替。朋友向自己借了一些錢,如果長時間不還的話,這種情況下可以編造各種各樣的藉口和理由借朋友比較貴重的東西,比如手錶或者首飾,借來這些比較貴重的東西,一旦借來了以後就不要還,朋友什麼時候還錢,再把這些貴重的東西還給他。
2、軟磨硬泡。對於一些不講誠信的朋友,如果借了錢長時間不還,這種情況 ...
別人借錢不還,首先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以及準備起訴狀進行起訴處理。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