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即使找不到欠錢的人,但是債權人能明確提供此人的準確資訊,姓名、戶籍等相關資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訴的。法院公告送達,缺席審判。上訴期過後,原告可以根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去法院起訴。即使找不到欠錢的人,但是債權人能明確提供此人的準確資訊,姓名、戶籍等相關資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訴的。法院公告送達,缺席審判。上訴期過後,原告可以根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借貸式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借貸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實踐中,許多借貸式詐騙的行為人在歸案後,總會提供借條等證據,並辯解稱其與被害人之間是民間借貸糾紛。區分借貸式詐騙與民間借貸糾紛的關鍵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之目的。具體可以參考以下幾個因素綜合判定:
(1)行為人借款前是否具有還款能力。
(2)行為人借款時是否採取了詐騙手段。
(3)行為人借款後的實際用途。
(4)行為人不能歸還借款的原因。
(5)行為人不能歸還借款後的態度。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朋友欠錢不還的,如果對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拒絕還款的,可以催促對方在合理期限內還款。對方仍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債權人應當寫好起訴狀,收集好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係的證據,再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只要有合理的證據,人民法院會判決債權人勝訴。債權人也可以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會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督促債務人完成給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