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孩子的撫養費:《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婚生育,孩子的撫養費:《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非婚生育嬰兒申報戶口,根據以下具體情況辦理:
(一)《出生醫學證明》上父母登記齊全的憑證:
①《出生醫學證明》。
②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
經管段民警調查核實後,隨父或隨母登記落戶。
(二)對《出生醫學證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記的憑證:
①《出生醫學證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戶口簿》。
經管段民警調查核實後辦理。
(三)《出生醫學證明》上沒有明確母親或父親,要求隨未明確的父親或母親申報出生登記的:
①憑有權部門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書》。
②父親或母親《居民戶口簿》。
經管段民警調查核實後辦理。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在我國非婚生子女是有撫養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