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可見,婦女生育產假是法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產婦恢復身體健康,使嬰兒得以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故享受產假不以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前提條件。
只要有懷孕和生育的事實,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單位都應當無條件批准。其次,你未婚生育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15條規定:“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可見,婦女生育產假是法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產婦恢復身體健康,使嬰兒得以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故享受產假不以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前提條件。
只要有懷孕和生育的事實,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單位都應當無條件批准。其次,你未婚生育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故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15條規定:“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
生育休產假是女職工的法定權利,任何公司單位都不能剝奪。
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企業都應無條件地批准。
法規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女員工依法享有九十天的產假。只要是符合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孩子,女員工依法享有產假的權利。所以如果第三胎是合法生育的,女員工就有產假,且不少於一百二十八天。在產假期間,女員工依法享有工資待遇。如果不符合政策生育孩子,是無法享有產假,也無法享有帶薪產假等福利。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