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拘留15天,罰款200--2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拘留15天,罰款200--2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1、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2、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3、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
開車忘帶駕駛證,只能算是“沒帶證”,而不屬於“無證駕駛”。交警部門不會拘留當事人,而只是臨時的扣車。“未帶”不等同於“無證”,但兩者都屬於交通違法行為,只是處罰的力度不同罷了。
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未帶駕駛證未掛牌會扣14分,罰款3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會扣1分罰款50元。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扣1分罰款50元。
對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等違法行為,扣12分直接扣駕照,並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