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一款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使,處200-2000元罰款並處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帶回嚴加管教,此外將機動車給予或者借給未取得駕駛證的人駕駛是可以吊銷機動車所有人的駕駛證。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一款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使,處200-2000元罰款並處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帶回嚴加管教,此外將機動車給予或者借給未取得駕駛證的人駕駛是可以吊銷機動車所有人的駕駛證。
未成年無證駕駛摩托車處200-2000元罰款並要求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帶回嚴加管教。
16週歲以下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但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16—18週歲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了,同樣也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未成年人是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的,還涉及到無證駕駛,兩個違法行為一起處罰,最長拘留期限為二十天。未成年人從輕處罰,具體由公安機關確定拘留期限。
1、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機動車,一般會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但可予以訓誡,並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摩托車無牌無證駕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