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5年抗戰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決定將東北地區劃成9個行省,分別為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即把原來的東三省每一個省分成三個省(安東省、遼北省原為遼寧省的一部分;松江省、合江省原為吉林省的一部分;嫩江省、興安省原為黑龍江省的一部分)。
2、1955 年,東北迎來了最後一次省級政區調整,該地區的省份由6省減少至3省,即遼寧、吉林與黑龍江。
1、1945年抗戰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決定將東北地區劃成9個行省,分別為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即把原來的東三省每一個省分成三個省(安東省、遼北省原為遼寧省的一部分;松江省、合江省原為吉林省的一部分;嫩江省、興安省原為黑龍江省的一部分)。
2、1955 年,東北迎來了最後一次省級政區調整,該地區的省份由6省減少至3省,即遼寧、吉林與黑龍江。
1、1945年抗戰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決定將東北地區劃成9個行省,分別為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即把原來的東三省每一個省分成三個省(安東省、遼北省原為遼寧省的一部分;松江省、合江省原為吉林省的一部分;嫩江省、興安省原為黑龍江省的一部分)。
2、1955年,東北迎來了最後一次省級政區調整,該地區的省份由6省減少至3省,即遼寧、吉林與黑龍江。
1945年抗戰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決定將其合併成9個行省,分別為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
1、遼寧省,省會瀋陽市,轄4市22縣;
2、安東省,省會通化市,轄2市18縣;
3、遼北省,省會遼源縣,轄1市18縣6旗;
4、吉林省,省會吉林市,轄2市18縣1旗;
5、松江省,省會牡丹江市,轄2市15縣;
6、合江省,省會佳木斯市,轄1市17縣;
7、嫩江省,省會齊齊哈爾市,轄1市18縣2旗;
8、黑龍江省,省會北安市,轄1市25縣1旗;
9、興安省,省會海拉爾市,轄1市7縣11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