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東莞月最低工資17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6.4元。廣東省在2018年將全省的工資分為四類,東莞屬於第二類工資,從2018年到2021年,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尚未發生變化,因此2021年的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和2018年一樣,都是月最低工資17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6.4元。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2020年東莞月最低工資17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6.4元。廣東省在2018年將全省的工資分為四類,東莞屬於第二類工資,從2018年到2021年,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尚未發生變化,因此2021年的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和2018年一樣,都是月最低工資17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6.4元。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目前於2021年3月份人社部發布的檔案裡面規定的,規定表明深圳市目前最新的工資標準和2018年一樣,深圳市的工資標準沒有依據地區發展水平不同而設定不同的檔次,全部都是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每小時20.3元,月最低工資2200元。目前深圳的最低工資比廣州的還高。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最低工資規定》: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依據我國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目前廣州市最新的工資標準是在2021年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廣州市目前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91元每個小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每個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還不包括加班費、津貼和法定福利。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2021年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最新 2021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