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將車開到車管所,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2、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出具有關證明。
3、二次補領、丟失補辦的到任意車管所驗車照相,到分所領取,需要車主身份證原件,外地辦理需要暫住證,當時可取,不能代辦。
1、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將車開到車管所,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2、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出具有關證明。
3、二次補領、丟失補辦的到任意車管所驗車照相,到分所領取,需要車主身份證原件,外地辦理需要暫住證,當時可取,不能代辦。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了是能過戶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是車輛產權的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一般由車輛所有人保管的。但如果是貸款買車的,在車輛貸款還沒有還清的情況下,機動車登記證書是由放款機構保管的。車輛登記證書是車輛所有權的法律證明,由車輛所有人保管,不隨車攜帶。此後辦理轉籍、過戶等任何車輛登記時都要求出具,並在其上記錄車輛的有關情況,相當於車子的戶口本。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了之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
補領流程:
1、提前準備好所需材料:機動車牌證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2、準備好相關材料後即可駕車前往機動車管理處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工作人員首先需要查驗機動車,然後進行受理、稽核,符合規定的,收存相關資料並錄入資訊,最後進行製作、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
注意事項:
1、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
2、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疾或者不可抗力不能申請換髮機動車登記證的,可以憑有關證件向受委託的機動車代理人申請換髮機動車登記證。
總結: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了之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申請補領前需要提前準備好機動車牌證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機動車查驗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