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是指機動車違反交通訊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闖紅燈”的引申義多用於形容超越現有規則辦事或其他一些違反法律或道德規範的行為。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訂釋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闖黃燈將被視作闖紅燈,也要被記6分,還要交罰款;不給120急救車讓道,將要被記3分。此外,路考第5次預約還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績全部作廢。2013年1月1日起,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公安部123號令將實施[5]。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違反交通訊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闖紅燈”的引申義多用於形容超越現有規則辦事或其他一些違反法律或道德規範的行為。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訂釋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闖黃燈將被視作闖紅燈,也要被記6分,還要交罰款;不給120急救車讓道,將要被記3分。此外,路考第5次預約還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績全部作廢。2013年1月1日起,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公安部123號令將實施[5]。
闖紅燈是一次扣6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的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
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中的規定,可以並處200元罰款。
若出現直行道左轉等路口違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違反禁令標誌記3分。
同時被攝像頭記錄下來的闖紅燈行為只進行200元罰款,不計分。
如果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後沒再繼續移動,這樣並不算闖紅燈。
但這種情況是越線停車,一次扣2分。
機動車闖紅燈的扣6分,罰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