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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幾日內執行

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幾日內執行

  檢察院批准逮捕24小時內執行,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檢察院批准逮捕後的程式是什麼

  檢察院批捕後,公安機關繼續刑事偵查。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3、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4、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5、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批准逮捕後會有幾種結果

  批准逮捕後會有兩種結果,檢察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檢察機關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並退回公安機關。

  認為構成犯罪的,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90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檢察院批准逮捕會通知嫌疑人嗎

  檢察院批准逮捕會通知嫌疑人,通知的時間是在公安機關執行逮捕的時候。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

民事訴訟庭審日內定期宣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傳送判決書。”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 ...

執行局立案執行

  正常情況都是10天。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後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二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後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 ...

批准逮捕偵查由哪邊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根據《刑事訴訟 ...

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傳喚日批捕

  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傳喚後七日之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 ...

執行逮捕會怎樣

  根據相關規定,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要馬上執行,並且在逮捕後繼續進行偵查。在相關證據具備的情況下,檢察院會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交給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 ...

預定航班要在起飛前的日內

  預定航班後要在起飛前的一日內。   飛機(是指具有一具或多具發動機的動力裝置產生前進的推力或拉力,由機身的固定機翼產生升力,在大氣層內飛行的重於空氣的航空器。   飛機是20世紀初最重大的發明之一,公認由美國人萊特兄弟發明。   他們在1903年12月17日進行的飛行作為“第一次重於空氣的航空器進行的受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