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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批捕後還可以取消嗎

檢察院批捕後還可以取消嗎

  檢察院批捕後可以撤銷或者是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檢察院。

檢察院批捕後調解有用嗎

  檢察院批捕後調解有用。檢察機關逮捕嫌疑人後,如果嫌疑人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後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檢察機關可以進行和解。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透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透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2、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在人民檢察院批捕後公安局提審嗎

  公安局並不是只能在人民檢察院批捕以後才能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審的,在人民檢察院還沒有正式批捕之前,公安機關就會先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間肯定會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審,提審犯罪嫌疑人和人民檢察院的批捕並不衝突,被提審的次數,法律上也沒有限制。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家屬在檢察院批捕可以見面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   批捕後家屬不可以會見,在判決生效後可以會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 ...

檢察院批捕可以取保候審

  在檢察院批捕後,如果是犯罪行為較輕的,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但是,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 ...

批捕能請律師會見

  被批捕後是可以申請會見律師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 ...

監察機關批捕能取保候審

  監察機關批捕後,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 ...

檢察院批捕能放人

  檢察院批捕後能放人,如果證據不足是可以放人的。還可以要求補充偵查,補充後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訴並釋放當事人。刑事案件立案後,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決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並不等於沒有犯罪事實發生,只要有犯罪事實,偵查機關就應當在立案後繼續偵查。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 ...

檢察院批捕可以送生活費

  被檢察院批捕後不可以送生活費。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是不能會見家屬的,如果家屬想見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見家屬,只能由律師進行會見。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

檢察院批捕有可能放人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   檢察院批捕後如果查實不應逮捕是可以放人的。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