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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簡易程式又退偵是什麼意思

檢察院簡易程式又退偵是什麼意思

  檢察院退偵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補充偵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檢察院簡易程式什麼意思

  檢察院沒有簡易程式。簡易程式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部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案情簡單、爭議不大、處刑較輕的刑事案件所採用的較普通程式相對簡化的第一程式。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審判: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式沒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

刑事案件的退偵期是什麼意思

  刑事案件的退偵期是指退回補充偵查的期限,檢察院對於應當退回補充偵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也可以自行補充偵查,一般補充偵查的期限就是一個月,人民檢察院可以退回補充偵查的期限為兩次。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百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人民檢察院退說明什麼

  人民檢察院退偵就說明該起刑事案件的證據是存在著問題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7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存在著非法收集證據或者證據不夠充分的,人民檢察院都可以將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 ...

檢察院退撤回應該怎麼處理

  檢察院退偵撤回後,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

檢察院因為太忙而退合理嗎

  檢察院因為太忙而退偵是不合理的,政府機關必須要對每一個案件負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 ...

案件到檢察院退的機會大嗎

  檢察院退偵的這件事情不能用機會大小來形容,要看證據是否充足。檢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進行補充偵查後,公安應當在1個月內偵查完畢,再次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檢察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7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 ...

一次退檢察院流程有哪些

  一次退偵後檢察院流程有:公安機關提交訴訟案件、檢察機關審查犯罪事實、對相關證據進行審定、對案件合法性進行認定、退回公安機關重新偵查等。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 ...

檢察院二次退有案底嗎

  檢察院二次退偵後沒有起訴的沒有案底。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 ...

檢察院兩次退之後怎麼處理

  檢察院兩次退偵之後,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