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屬於刑事案件的範疇,欠錢還不起是民事案件沒有自首的說法。債務糾紛一般不會判刑,有的情況惡劣的有錢不還的會坐牢,並且錢也要還,不會因為坐牢而免除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到死都要進行賠償。還不起可以慢慢還,分期付款都可以。
《民事訴訟法》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首屬於刑事案件的範疇,欠錢還不起是民事案件沒有自首的說法。債務糾紛一般不會判刑,有的情況惡劣的有錢不還的會坐牢,並且錢也要還,不會因為坐牢而免除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到死都要進行賠償。還不起可以慢慢還,分期付款都可以。
《民事訴訟法》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除非自願,否則兒媳婦欠債還不起婆婆無還款責任。當然如果該債務婆婆作為擔保人,那麼這就並不僅僅只屬於兒媳的個人債務,很有可能婆婆也需要償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因欠債還不起可以用房產抵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三條,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