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房租還賴著不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欠房租還賴著不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租客不交房租的例子還是挺多的,但是房東並沒有權利干涉水電這一塊,但如果租客不交房租賴著不走的話是可以報警的,找警方來解決,對方搬出去後立馬換鎖,以後租房最好是找中介,籤合同走正規程式。
租客不交房租可以斷水斷電嗎
不交租金,出租人一般不可以停水停電。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條的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客不交房租賴著不走怎麼辦
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下,租賃方不繳納房租的,看具體情況,按國家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到六個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終止與其租賃者的租賃合同。出租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租賃者拖欠的租金。
租房子簽約都是當天算房租嗎
租房子簽約一般情況下都不是當天算房租的,而是承租人與房東約定一個搬進房子的時間,從承租人搬進去開始算房租。但是要注意,這個時間一定要寫到合同內,這樣可以更好確定房租起算時間,避免房東多算租金。
可以。通常情況下,如果只是承租人賴著不走的話,報警是沒有多大作用的,我們可以協商處理,如果無法協商處理的話,可以直接進行起訴,由公安機關給雙方進行協商。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