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款人不幸去世債權人可以將欠款人的繼承人起訴到法院要求繼承人在繼承遺產還款責任,如果欠款人名下沒有留下任何財產,那麼不能要求欠款人的繼承人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有相關的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如果欠款人不幸去世債權人可以將欠款人的繼承人起訴到法院要求繼承人在繼承遺產還款責任,如果欠款人名下沒有留下任何財產,那麼不能要求欠款人的繼承人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有相關的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工程款結算了,承包人應當找自己的發包人要工程款。
當然,法律上也有一些特殊的規定,比如勞務公司或包工頭跑路的情況下,承包人還是應當支付勞務工人的勞務費,然後承包人可以找包工頭返還已經重複支付的部分。
還存在一種代為訴訟的情況,即如果承包人怠於也就是不主動地去要自己的工程款,那麼承包人的分包人或者勞務分包人,可以向建設單位直接主張自己的勞務費,當然建設單位盡在欠付承包人的範圍內支付,超出部分是不支付的。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人死了之後網貸的債權債務關係就會進行轉移。債務人死亡,債務不能消滅。如果債權人想收回債務,首先要看債務人是否有財產,然後看有沒有債務擔保人。普通公民死亡後,有財產的,其債務由繼承人承擔。沒有財產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法律依據:《擔保法》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責任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保證責任承擔保證責任。第十八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