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的複雜程度不同,審理需要的時間也不同。一般如果適用簡易程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也就是說一般在立案後三個月會有結果;如果適用普通程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一般在六個月會有結果。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根據案情的複雜程度不同,審理需要的時間也不同。一般如果適用簡易程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也就是說一般在立案後三個月會有結果;如果適用普通程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一般在六個月會有結果。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我國的民事訴訟審理期限是六個月,人民法院需要在審理期限內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欠錢不還起訴能把錢要回來。欠錢不還債權人起訴後債務人就需要按照法院的判決書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債務人完成還款義務。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38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