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然後法院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的法院缺席判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失蹤,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144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法總則》第40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然後法院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的法院缺席判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失蹤,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144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法總則》第40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一、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
1、刊登公告,延長訴訟時效
2、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3、有配偶的,可以要求配偶償還
4、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
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老公欠錢離婚的處理是如果是個人債務,則由個人償還。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即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