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欠款立案是不受數額限制的,只要存在借款欠款的事實,便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司法機關起訴,在其鑑別稽核材料以及查明自身有無管轄權的情況下便能夠立案,但起訴時候如果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起訴人會喪失勝訴權,但此時仍可以起訴的,起訴權未喪失,起訴時候也要提供具體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對於欠款立案是不受數額限制的,只要存在借款欠款的事實,便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司法機關起訴,在其鑑別稽核材料以及查明自身有無管轄權的情況下便能夠立案,但起訴時候如果超過了三年的訴訟時效,起訴人會喪失勝訴權,但此時仍可以起訴的,起訴權未喪失,起訴時候也要提供具體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就可以立案。法律規定,民間借貸起訴的,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立案,與借款金額無關。起訴和立案條件包括:
1、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只有具備以下三個方面才構成惡意欠薪罪,因此,本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說當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勞動報酬的能力但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
2、數額較大,對於數額較大的具體定義還未明確規定,一般根據相關的司法實踐來看,涉及數額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認定為數額較大;
3、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經過政府機關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法律規定只有行為人在同時符合上述三方面的條件時,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