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消費者罰款標準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欺詐消費者罰款標準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電動車載人罰款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腳踏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腳踏車、三輪車、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腳踏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腳踏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腳踏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腳踏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扣車扣證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調查、勘查、檢驗、鑑定而扣車,因機動車存在無牌無證、證件存在偽造變造、駕駛人員違規違章、車輛存在改裝拼裝等等,都可以成為扣車扣證的原因。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2、有偽造或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標誌,保險標誌,或者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標誌,保險標誌,嫌疑的。
3、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4、公路客運或貨運車輛超員超載的。
5、機動車有盜搶嫌疑的。
6、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
7、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上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8、非機動車違法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9、對發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