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與“古井亭”。
1、“汾”牌註冊商標是一個圓圈裡面加行書體”汾“字,”汾“字黃金透亮,與周圍圓圈無接觸處,商標兩邊英文字母清晰。
2、”古井亭“註冊商標由古井亭正面圖案和”古井亭“三字組成,圖中亭頂除翹起兩個黑角外,共有16條豎直黑線,代表著瓦亭寬度,應寬窄間隔均勻,所描的金線也清晰,亭簷下黑底金樞匾額上有”古井亭“三個金字。
“汾”與“古井亭”。
1、“汾”牌註冊商標是一個圓圈裡面加行書體”汾“字,”汾“字黃金透亮,與周圍圓圈無接觸處,商標兩邊英文字母清晰。
2、”古井亭“註冊商標由古井亭正面圖案和”古井亭“三字組成,圖中亭頂除翹起兩個黑角外,共有16條豎直黑線,代表著瓦亭寬度,應寬窄間隔均勻,所描的金線也清晰,亭簷下黑底金樞匾額上有”古井亭“三個金字。
(一)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准註冊的商標為限。
(二)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在我國申請註冊一個商標,其中主要有兩方面的條件要求:一個是商標註冊申請人條件;一個是註冊的商標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商標註冊申請人條件:商標註冊的我國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時,商標局將按照其所屬國與我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所以在我國申請註冊商標,其主體資格要滿足商標法規定的條件要求。
2、註冊的商標要具備以下必備條件:
(1)註冊的商標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
根據《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2)註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徵。
根據《商標法》第九條,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