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登出公司步驟: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透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