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觀燈中禮儀如下:
1、觀花燈。正月十五之夜,城鎮街市上到處火樹銀花,彩燈耀眼。人們製造出各種各樣精美的花燈和焰火,還有的用許多燈紮成燈樹,懸掛著製作精美的各種謎語,供人們觀賞和猜測。
2、鬧社火。鬧社火就是人們紛紛湧上街頭觀賞扭秧歌、舞龍燈、耍獅子、踩高蹺、跑旱船、擊太平鼓等娛樂表演。這些活動增添了節日的歡樂氣氛,已成為我國民間藝術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3、吃元宵,元宵節家家吃元宵、吃餃子、吃年糕,祝福閤家團圓,年年登高。
正月十五觀燈中禮儀如下:
1、觀花燈。正月十五之夜,城鎮街市上到處火樹銀花,彩燈耀眼。人們製造出各種各樣精美的花燈和焰火,還有的用許多燈紮成燈樹,懸掛著製作精美的各種謎語,供人們觀賞和猜測。
2、鬧社火。鬧社火就是人們紛紛湧上街頭觀賞扭秧歌、舞龍燈、耍獅子、踩高蹺、跑旱船、擊太平鼓等娛樂表演。這些活動增添了節日的歡樂氣氛,已成為我國民間藝術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3、吃元宵,元宵節家家吃元宵、吃餃子、吃年糕,祝福閤家團圓,年年登高。
宋朝一建立,便在宮廷興起飲茶的風尚。從宋太祖起歷代皇帝皆有嗜茶之好,以致宋徽宗還親自作《大觀茶論》。這時茶文化已成為整個宮廷文化的組成部分,飲茶成為宮廷日常生活內容,考慮全國大事的皇帝、官員,很自然地將之用於朝儀,因此,茶在國家禮儀中被納入規範。至於祭神靈,宗廟,更為必備之物。黃庭堅《謝送壑源揀茶》詩云:“曾思殿東金井欄,甘露薦碗天開顏。”宋代還以麥料蒸茶以祀天,保佑豐收。蘇轍《複次煙字韻答黃大臨庭堅見寄二首》雲:“大芽春米新秋後,麥粒蒸茶欲祀天。”
宋代宮廷茶文化的另—種表現就是上面提到的在朝儀中加進了茶禮。朝廷春秋大宴,皇帝面前要設茶床,皇帝出巡,所過之地賜父老綾袍茶帛。皇帝視察國子監,要對學官、學生賜茶。趙佶作有《子會圖》無論從徽宗本身的地位還是這幅畫表現的場景、內容都不可能是一般文人閒常茶會。文人以茶為聚會儀式,或朝廷親自主持文士茶會已是經常行為。在《宋史·禮志》中到處可見“行茶”之記載。《夢溪筆談》載,宋代禮部貢院試進士,設香案於階前,主司與舉人對拜,此唐舊事也。所坐設位供帳甚盛,有司具茶湯飲漿。接待北朝,契丹使臣亦賜茶,契丹使者辭行宴會上有賜茶酒之儀,辭行之日亦設茶床。
宋代以前,茶文化幾乎是上層人物的專利,至於民間,雖然也飲茶,與文化幾乎是不沾邊的,宋代城市集鎮大興,市民成為一個很大的階層。當時,汴梁的茶肆,茶坊最多,十分引人注目,宋人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載,開封潘樓之東有“從行角茶坊”,而在封上門外馬行街其間坊巷縱橫,院落數萬“各有茶坊酒店”。宋代茶肆不僅在大城市十分興旺,小城鎮也比比皆是,小說《水滸傳》中有多處反映。最為大家熟悉的便是武大郎隔壁的王婆茶坊。市民茶文化主要是把飲茶作為增進友誼社會交際的手段,它的興起把茶文化從文人化和上層社會推向民間,成為茶風俗的重要組成部分。北宋汴京民俗有人遷往新居,左鄰右舍要彼此“獻茶”,鄰居間請喝茶叫“支茶”,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五《民俗》記載:“或有從外新來鄰左居住,則相借措動使,獻遺茶湯,指引買賣之類。更有提茶瓶人,每日鄰里互相支茶,相問動靜。”“客來則敬茶”之禮發展到近代“客來敬茶”之風遍及全國,已成為中華民族的強大凝聚力。
中元節為什麼要放河燈 中元節放河燈有何寓意
中元節放河燈既可以寄託人們對先人的思念,還意味著將厄運隨著逝水東流,一去不返。河燈也叫“荷花燈”,河燈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燈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
這項古老的習俗大約起源於南北朝梁武帝時期,當時只是僧人在放生池裡放河燈,後來流傳到民間。成為人們表達對死去親人的思念,對活著的人們祝福的美好習俗。
宋代規定中元節各地燃河燈、濟孤魂、放焰口、演目連戲。此後,放河燈在七月半舉行並隨道教、佛教傳播而流行全國。這一天,人們在家設酒饌、燒紙錢祭祖,到寺廟、道觀參加放河燈等法事或道場活動。
放河燈有這樣一種說法,說是很多溺水而亡的孤鬼,為了投胎,往往會拉人下水讓其溺死,來換取自己投胎的資格。民間就用“放河燈”的方式為它們超度,希望這些水鬼能不再受苦早日投胎,免的危害人間。傳說二是,人間的河與豐都鬼城的河相連,人們把對先人的思念以及對地藏王菩薩說的話都透過河燈,帶到陰間。
河燈的製作:
建議:使用環保透光性強,且防水的材料,如蠟光紙!不贊成過塑的紙張。
製作河燈的工藝和原材料都特別簡單,廢舊的彩紙、煙盒、紙杯都可以。方法是將彩紙剪成正方形,然後將四角折向中心,再將四角開啟,幾個回合下來,一個漂亮的小“烏篷船”就做成了。用紙杯製作的方法更簡單,只要在四周粘上紙瓣,就是一個簡單的“河燈”。
河燈最早起源:
原始社會,限於對大自然認識的侷限,較長時間,中國先民認為火是萬物之源,成為頂禮膜拜的圖騰,吉祥溫暖的象徵,戰勝寒冷飢餓的神靈。漁獵時代,人們駕舟出海下湖為免風暴肆虐,在過危礁險灘或風大浪高時,用木板編竹為小船,放祭品點上蠟燭,彩紙作帆及燈籠放水中任其飄流,向海神祈保平安。這一習俗至今仍在臺灣、福建、廣東漁民中流行,叫綵船燈。奴隸社會的公元前11世紀周代,周公輔佐武王卜成洛邑,在曲水設宴慶祝,“流水泛酒”,“羽觴隨波流”,夜以日續,放酒杯的盞上點燈,曲觴流杯演變的燈酒逐波。春秋時代的《詩經》,記載了秦洧兩水秉燭招魂續魄、執蘭除兇的民俗。奴隸社會是侵略鄰國、戰爭不斷的社會,用船載火攻城摧寨時,對陣亡將士水葬,船筏置鮮花燃燈已成慣例。周代八月十五有以火迎寒即圍篝火歌舞活動,“舉燈蟾魄圓”。晉代在每年月亮最圓最亮之夜,“縱情玩月、火燭竟宵”、“載船玩月”。這些活動,比漢代出現的道教、漢晉傳入我國的佛教都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