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漢公租房最長可以租5年,在5年後,如果承租人仍符合公租房租住條件的話,可以申請續租。
2、申請續租應當在合同期滿前三到六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複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3、在租賃期滿,不續租的話,承租人應按照規定辦理退房手續。
1、武漢公租房最長可以租5年,在5年後,如果承租人仍符合公租房租住條件的話,可以申請續租。
2、申請續租應當在合同期滿前三到六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複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3、在租賃期滿,不續租的話,承租人應按照規定辦理退房手續。
今天是第幾個南京大屠殺公祭日2020 2020年國家公祭日是第幾個
2020年是第33個南京大屠殺紀念日。
南京大屠殺是中國抗日戰爭初期侵華日軍在當時的中國首都南京犯下的大規模屠殺、強姦以及縱火、搶劫等戰爭罪行與反人類罪行。日軍暴行的高潮從1937年12月13日攻佔南京開始持續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開始好轉。據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的有關判決和調查,在大屠殺中有20萬以上乃至30萬以上中國平民和戰俘被日軍殺害,約2萬中國婦女遭日軍姦淫,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軍縱火燒燬,財產損失不計其數。
從1994年開始,江蘇和南京都會在每年的12月13號舉行哀悼儀式,包括撞和平鍾、敬獻花圈等等,但是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層面。
2014年2月27日,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透過決定,將每年的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決議的透過,使得對南京大屠殺遇難者的紀念上升為國家層面。國家公祭日的設立表明中國人民反對侵略戰爭、捍衛人類尊嚴、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2014年12月13日,國家舉行了首個公祭日,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出席,南京全城默哀。所以2020年是第七個國家南京大屠殺國家公祭日。
“國家公祭日”古已有之,在古代稱為“國祀”,在中國,向來是先人們精神生活中的大事,《左傳》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歷朝歷代,在複雜的禮儀中,始終凝結成一個不變的核心,一個最根本的認識。如果說過去的祭天、祭地、祭祖的祭祀文化,反映的是一個文明成熟程度的話,大家對一段歷史的復原以及回憶,乃至將其定格、固化為一個“公祭日”,反映的則是整個民族的成熟與強大。
任何歷史都是現代史,都對現實有著巨大的警鑑價值,而對歷史銘記,就是樹起了一面鏡子,無論是對企圖顛覆歷史的人,還是渴望和平的人,都需要這個鏡子隨時折射提示,從這個角度上說,中國的“國家公祭”,小而言之是中國人對自己同胞的記憶、緬懷,是對國人應有歷史價值觀的培養;大而言之,是中國人在替世界保留的一份珍貴遺產,是中國人就此確立與國際社會相處的尊嚴方式。
國家公祭日的影響
國家公祭日是群眾路線的生動體現,體現的是對群眾的尊重,是對生命的敬畏。而以國家公祭日的形式奠祭,也表明抽象的國家已經擬人化,國家的意志、信念和情感,正與普通人情相融,因此,國家公祭日的設立,也表明國家政治的世俗化、平民化,體現了政治文明的進步,也是對至今拒不承認侵華戰爭的日本有力的拷問。
國家公祭日設立過程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議,擬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擬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透過,決定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2014年7月6日,“___”正式上線。
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其中將國家公祭日當天全城默哀一分鐘的倡議,明確列入法規。
魯哀公,姬姓,是春秋時期魯國第二十六任君主,公元前494年到公元前468年共27年在位,他在魯定公去世後即位但是在位期間並未實際執政,實際執政者為季孫斯、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季孫肥、叔孫舒和仲孫彘。公元前468年魯哀公去世,其子魯悼公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