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克里斯托弗·西姆斯(美國)、托馬斯·薩金特(美國),貢獻:研究政策變數在宏觀經濟執行中扮演的角色,在宏觀經濟學中對成因及其影響進行實證研究;
2、2012年:美國經濟學家埃爾文·羅斯(美國)與羅伊德·沙普利(美國),貢獻:建立“穩定分配”理論,並進行“市場設計”的實踐;
3、2013年:尤金·法馬(美國)、拉爾斯·皮特·漢森(美國)、羅伯特·希勒(美國), 貢獻:表彰他們對資產價格的經驗分析;
4、2014年:讓·梯若爾(法國),貢獻:表彰其“對市
1、2011年:克里斯托弗·西姆斯(美國)、托馬斯·薩金特(美國),貢獻:研究政策變數在宏觀經濟執行中扮演的角色,在宏觀經濟學中對成因及其影響進行實證研究;
2、2012年:美國經濟學家埃爾文·羅斯(美國)與羅伊德·沙普利(美國),貢獻:建立“穩定分配”理論,並進行“市場設計”的實踐;
3、2013年:尤金·法馬(美國)、拉爾斯·皮特·漢森(美國)、羅伯特·希勒(美國), 貢獻:表彰他們對資產價格的經驗分析;
4、2014年:讓·梯若爾(法國),貢獻:表彰其“對市
1、2017年:理查德·泰勒,1945年出生於美國新澤西州,美國經濟學家,行為金融學奠基者,芝加哥大學布斯商學院教授,美國經濟學會會員、美國藝術與科學研究院院士。
獲獎原因:對“行為經濟學”的貢獻。
2、2016年:奧利佛·哈特,是產權學派企業理論的主要開創者。他和格羅斯曼、摩爾等學者一起提出的產權理論已經成為了新制度經濟學的一個重要分支,並在公司金融、政治理論等領域有著廣泛的應用。
獲獎原因:他研究的契約領域和激勵理論,有很強的現·實意義,被廣泛應用於公司治理和流動性領域。
3、2015年:安格斯·迪頓,微觀經濟學家,曾就讀於愛丁堡學院,並在劍橋大學獲得其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
獲獎原因:表彰其在消費、貧窮與福利方面的研究貢獻。
1、諾貝爾經濟學獎是瑞典國家銀行為紀念阿爾弗雷德·諾貝爾而設立的獎項,也稱瑞典銀行經濟學獎。
2、經濟學獎並非根據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的遺囑所設立的,但在評選步驟、授獎儀式方面與諾貝爾獎相似。1968年起,獎項由瑞典皇家科學院每年頒發一次,頒獎遵循對人類利益做出最大貢獻的原則。1969年(瑞典國家銀行成立300週年慶典時)第一次頒獎,由挪威人弗裡希和荷蘭人揚·廷貝亨共同獲得,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弗裡德曼等人均獲得過此獎。
3、2019年10月14日,201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揭曉,由阿比吉特·班納吉、艾絲特·杜芙若及邁克爾·克雷默摘得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