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的內容最主要的是廣大黨員幹部耳熟能詳的四個服從,即: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和組織建設中的運用;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黨員和黨組織的意願、主張的充分表達和積極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黨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動的一致。
民主集中制的內容最主要的是廣大黨員幹部耳熟能詳的四個服從,即: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和組織建設中的運用;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黨員和黨組織的意願、主張的充分表達和積極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黨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動的一致。
貫徹民主集中制是班子建設的永恆課題,也是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關鍵所在。新形勢下提高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質量,有很多問題需要研究解決,但緊要的是以堅強黨性支撐,從書記隊伍抓起,靠擴大民主聚力,用制度建設保證。當前,貫徹民主集中制既有集中不力的問題,也有民主不夠的問題,但普遍的還是民主不夠。提高貫徹民主集中制質量,很重要的是順應發展趨勢,加快民主程序。
《中國共產黨黨章》對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條基本原則:
1、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3、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4、黨的上級組織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
5、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6、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