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法院可以依法改判包括兩種情況:
1、是原判決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二審人民法院依據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重新適用法律,作出判決改變原審判決;
2、二是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後作出判決,改變原審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訴案件的處理,一律使用裁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撤訴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才能得到法院的准許,否則將不能進行撤訴。
撤訴必須是原告或者上訴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類似於原告的地位,也可以申請撤訴;撤訴必須在人民法院受理之後,判決作出之前;撤訴必須自願、合法。
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可以允許撤訴,也可以不允許撤訴。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民事訴訟法院立案應符合以下條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
民事訴訟調解的方法有:
1、辯法析理法,是其它調解法的基礎;
2、直接陳述法,調解人員以直截了當地說明調解意見的方式;
3、換位思考法;
4、過錯剖析法;
5、冷處理法;
6、親情融化法;
7、藉助外力法。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 ...
民事執行的條件: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執行工作由 ...
反訴的其他條件:
(1)反訴只能是本訴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而不能對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
(3)反訴與本訴必須是適用同種訴訟程式;
(4)反訴不能是其他法院專屬管轄;
(5)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牽連;
(6)提起的期限。
【法 ...
民事訴訟庭審流程如下:
一、開庭審理。開庭審理時,審判長要核對當事人、訴訟代理、第三人,宣佈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等。
二、法庭調查。主要是當事人陳述和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現場筆錄、鑑定結論和勘驗筆錄。
三、法庭辯論。指在合議庭主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當事人都可以申請延期開庭審理,法院一般會同意的: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有突 ...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