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公告範本的內容如下:
1、首先寫明原告與被告資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等;
2、訴訟請求;
3、事實與理由:
4、結尾:寫明法院名稱。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公告範本的內容如下:
1、首先寫明原告與被告資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等;
2、訴訟請求;
3、事實與理由:
4、結尾:寫明法院名稱。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寫民事訴訟書,應包含:原被告的具體資訊、訴訟所請求的事項、依據的事實及理由、證據及來源。具體來講,第一行中央寫明文書標題“民事起訴狀”,再左起原被告基本資訊,接著依次另起小標題“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以文段準確全面又簡明地列明。最後“此致”受理訴訟的法院,右下角具狀人簽名,寫明日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人民事訴訟起訴書的主要內容為:
1、首部。寫起訴狀名稱。
2、正文。
(1)原被告雙方的基本資訊情況,包括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具體資訊;
(2)案由,主要寫明對原告為何案件起訴;
(3)事實與理由;
(4)主要證據及證據來源。
3、結尾。寫明致送機關及起訴人的簽名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4、附項。起訴狀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