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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申訴規定有哪些

民事訴訟申訴規定有哪些

  民事訴訟申訴的規定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傳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第二百零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在我國民事訴訟上訴理由有哪些

  上訴理由如下:

  (1)上訴人認為原裁判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裁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上訴人認為原裁判適用法律有錯誤。

  (3)上訴人認為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影響到案件正確判決的。

  (4)一審裁判作出後至上訴期屆滿前,當事人發現了新的證據,而這新證據足以改變一審裁判的結論。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當事人特徵有哪些

  民事訴訟當事人的特徵:

  1、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

  2、民事權利義務發生爭執。

  3、能夠引起民事訴訟程式發生、變更或消滅。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民事訴訟立案條件哪些

  民事訴訟的立案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

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哪些

  附帶民事訴訟條件,是指附帶民事訴訟得以成立的前提。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各國法律規定有所不同。   一般包括:   (1)刑事訴訟已成立;   (2)被告人被指控為犯罪的行為對被害人或國家造成了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   (3)在刑事訴訟中,有賠償請求權的人提出了賠償要求。   以上三個前提同時具備 ...

律師代理民事訴訟的作用哪些

  一、律師在民事訴訟中應當更好地代為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   二、律師在民事訴訟中還可以協助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的審理。   三、律師在民事訴訟中能夠起到宣傳社會主義法制的作用。   四、律師介入民事訴訟,對司法公平進行直接監督。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 ...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條件都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八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是:   (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四)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五)屬於人民法院受理 ...

交通事故民事訴訟注意事項哪些

  注意下列事項:   1、要確定好被告是誰;   2、訴訟請求中賠償的專案要具體、確定,同時也要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要注意選擇好管轄法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9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 ...

不能作為民事訴訟證人的哪些

  不能作為民事訴訟證人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三條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 ...

民法總則三年訴訟時效規定哪些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